我名下的度假屋意味着我丈夫不能领取养老金

问:我想计算一下,我退休的丈夫因为我拥有一套价值约 80 万元的度假屋而少领到多少政府养老金。这套房子是我 20 多岁时父母写在我名下的,最终将归我所有。我从未质疑过这一点,他们这样做可能是为了有资格领取养老金–但他们没有资格,因为他们是自筹资金。他们以为这不会影响我丈夫将来领取养老金的资格,我也没有追问,直到几年前我才意识到这确实会被计入资产。

我今年 59 岁,年收入 56,000 澳元,拥有 1500 股 Telstra 股票,网上账户有 126,000 澳元。我的养老金价值 37 万元。我的丈夫 70 岁,去年退休。我们靠我的收入和他的遣散费生活,还没有开始使用他那 43 万元的养老金。他还有 8 万元的定期存款。我们没有孩子,我们的房子是完全自有的。我的理论是,我们至少可以将他的一半养老金存入我的养老金(我计划工作多年,但会减少工作天数)。我们可以将 12.6 万元现金中的大部分和 8 万元分别用于购买一辆我们需要的新车和几处房屋修缮,剩下的 3 万元可能会记在我们每个人的名下,以备不时之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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